按照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17、2018、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长春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同学投票、学院审核的工作流程,我学院2020-2021学年经济困难认定调整工作已经结束。
根据学院审核,学院拟确定张重翔等37人获得经济困难认定,张子纪等13人自愿放弃认定资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现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将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0年10月4日至2020年10月6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应用楼422办公室反映情况。
监督和举报电话:0431-87811830。
应用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4日
附件1:应用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关于经济困难认定调整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