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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发放管理办法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7-06-20 00:00:00

    长春工业大学

    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发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管理,特制定《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 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由学院负责按照本管理办法发放。

    第二条 研究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凭相关证明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并在发放表上签字。学院负责做好证发放的记录。办完各项手续后,各学院统一收齐离校手续单,送研究生院办公室存档。

    第三条 各类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发放所需材料

    1、全日制研究生

    学生须办完离校手续后,凭《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离校清单》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证书之前,需要办理完《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离校清单》上所有项目,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2、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

    学生须办完离校手续后,凭《长春工业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离校手续单》领取学位证书。领取证书之前,需要办理完《长春工业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离校手续单》上所有项目,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第四条 未办理离校手续的研究生不得发放证书,否则后果由学院及发放人员承担。

    第五条 不能亲自前来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代领。受委托代领证书者,除了需要携带委托人的以上材料之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附后)。

    第六条 补充说明:博士学位证书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博士学位后即可颁发,同时长期公示。对发现有舞弊及论文作假等违反学位条例和相关规定的已授位人员,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消其所获相应学位,并注销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4月19日

    学位证、毕业证代领委托书

    注意:此表打印空表,用钢笔手工填写内容。

    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姓名:,是专业研究生,学号

    原因不能前往,特委托,身份证号:

    ,代领本人的

    委托人:被委托人:

    粘贴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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