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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4-04-26 11:20:2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切实保障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管理办法》(研字〔202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6日

    二、培训对象

    全体研究生导师,其中近三年新聘任研究生导师应作为重点培训对象。

    三、培训内容

    1.培养规范篇:《研究生培养规范及论文指导要点》(李丹青 浙江大学)

    2.政策解读篇:《面向新时代的中国研究生教育改革:近三年研究生教育重大改革政策解读》(王传毅 清华大学)

    3.指导风格篇:《导师指导过程与师生关系如何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徐岚 厦门大学)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为线上课程,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研究生导师集中参加培训,培训链接及账号将分别发送至各学院,每个账号仅可使用唯一手机号登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指派专人负责本项工作。

    五、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培训要求,注重参训人员覆盖面,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培训工作的实施情况将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各培养单位须建立研究生导师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本单位校院两级导师培训情况,导师参加培训情况应作为学院导师聘任审核和招生指标分配的考核项目。

    3.各培养单位要积极开展院级导师培训。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导师群体的特点,举办内部研讨会、经验分享会等活动,加强对新聘任导师的培训,充分发挥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的优秀导师的“传帮带”作用,助力提升导师学术科研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

    4.各培养单位要及时总结优秀经验、有效举措,做好报道宣传工作,6月30日前本学期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汇总表(附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此表应包含校院两级培训活动,同时须报送相关培训活动图片资料。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5716285

    邮箱:171200975@qq.com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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