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5日,教育部正式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6]5号),我校社会工作、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本次专项评估的范围为2009-2011年获授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本次评估全国共有42所高校50个学位授权点被撤销学位授权,95个学位授权点限期整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学位授权点,被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
学位点合格评估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为保障评估工作顺利实施,设立了校级评估组织机构(下设评估工作办公室)和学院评估组织机构,制定了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结合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进行了自查、自检、自评工作,认真撰写了《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邀请相关学科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等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学校的社会工作、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了自评,评估材料经修改后上报了教育部和全国专业学位教指委。
2015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指导委员会莅临我校,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了实地考察评估工作。
此次学校的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顺利通过,是对我校研究生教育取得成绩的肯定,同时,也对我校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将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为契机,促进整改,完善管理,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的,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优化学科结构,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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