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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公告(二)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0-09-30 00:00:00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现将长春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上传材料
    (一)基本材料
    1.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用于准考证照片)、本人身份证人像面、本人身份证国徽面、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户口簿或社保缴费明细。户籍在长春市(含公主岭市)的往届生须按要求在网上提供本人现居地户口簿。户籍不在长春市(含公主岭市)但工作单位在长春市(含公主岭市)的往届生须按要求在网上提供由本人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4.其他材料:考生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及所报招生单位有关要求上传的相关材料。
    (二)证件照上传要求
    1.
    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须严格按照网上确认系统要求进行照片上传。
    2.
    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确保满足图片比对及网上确认审核要求。
    二、查询报名信息审核结果
    在网上确认期间,报考点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会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说明:
    (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
    (二)审核不通过:一种情况是需要考生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再次接受审核;另一种情况是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其他未尽事项,以网上确认系统有关规定为准。
    三、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所报考单位《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点网上报名确认公告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报考点接收生源范围选择报考点。
    2.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
    考生应按规定、相关说明、网站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4.
    报名成功后若修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点等关键信息,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志愿重新报名,重新报名则需要重新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其他已提交的非关键网报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6.
    考生必须如实、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选择报考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错选报考点、填报虚假信息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至网上确认前,要随时关注研招网吉林省及长春市的公告信息,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及时上传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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