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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3-03-28 18:58:15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进行。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相关要求及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考生范围

    1.初试成绩达到《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2.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二、复试时间安排

    1.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4144日,各学院复试报到时间见附件1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待确定后另行公布。

    三、考生所需提交材料

    现场复试考生,需提供纸质版材料,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提供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待报到入学时提交)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2.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本人近期上半身免冠近照1张,要求五官清晰,具有完全的辨识度;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在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5.同等学历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需要提供符合招生录取规定年限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复印件

    6.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要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8.《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下载后填写。

    9.《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表》见附件3,考生下载后填写盖章。

    10.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在试过程中发现身份不符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参加远程复试考生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调剂考生我校采用双机位模式进行远程复试。学校统一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系统登陆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考生操作手册中要求提前做好远程复试准备工作。为保证远程复试顺利进行,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复试环境,复试前按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

    1.设备要求(两者任选其一):(1)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加一部智能手机。(2)两部智能手机。

    2.软件要求:

    手机:(1)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并保证APP已获取摄像头和麦克风权限。(2)苹果手机请使用Safari最新版浏览器;安卓手机请使用Chrome最新版浏览器。

    电脑: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

    3.保持良好稳定的网络,避免造成面试无法顺利完成。

    4.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

    5.白纸少量,笔一支。

    6.面试过程中,请确保设备电量充足。

    注:设备和复试环境有困难的考生须提前与所报考学院的工作人员联系,商定解决方案,以避免因此延误复试。

    复试笔试及加试

    现场复试考生将由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满分150分,时间3小时。

    同等学力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复试笔试科目及加试科目请参看《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4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详见《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七、纪律要求

    考生应诚信复试,如有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其他

    1.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复试前与所报考学院取得联系,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依据《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各学院复试录取细则执行。

    3.报考材料科学高等研究院与相关学院联合招生的考生请到相关学院参加复试。

    4.符合教育部相关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请于复试前将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654456370@qq.com),逾期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5.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0431—85716566、82275960、85716157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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