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项名称
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子项名称
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业务办理项
学生寒暑假在户籍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办理要件
1.社会保障卡
2.如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4.吉林银行卡或存折(患者或代办人名下的)
5.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盖医院公章)
5.1病历首页
5.2入院记录
5.3各种检查报告单
5.4临时医嘱单
5.5长期医嘱单
5.6出院小结
5.7出院诊断书
6.住院票据
7.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8.如果由户籍所在地医院转诊到上级医院,须带转诊证明
9.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写明放假起止时间、户籍所在地医院治疗经过,需加盖学校公章)
政策依据
1.吉人社联字【2017】79号
2.关于印发《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的通知吉医保发(2019)34号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受理条件
寒暑假期间且是在户籍所在地发生的住院费用
办理类型
承诺件
办理时限
22个工作日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备注
1.下载学生报销情况调查表。
2.办理地点:长春市医保局窗口(繁荣东路166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信息来源: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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