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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0 点击:

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各学院:2017年1月5日(周四)、1月6日(周

五)报销学生门诊医疗费用

地点:南湖校区医院三楼

时间:9:3016:00

要求携带:

1、指定就医医院的门诊医疗收据

2、就诊医院的病历本

3、校医院发放的医疗手册

4、转诊单

因大学生需参加学生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学生的

住院费用校医院不再给予报销,只报销指定门诊的医疗

费用,望周知。

校医院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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