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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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受理时间及受理需知

    发布日期:2004-02-23 作者: 来源: 点击:

    普通用户校园网业务受理须知

    一.校园网业务受理电话85716189

    业务受理(人工\电话咨询服务时间相同)时间如下:

    南湖校区

    星期一至星期四08:30-11:00 14:00-16:00 星期五09:00-11:00

    北湖东区、西区

    星期一至星期四08:30-11:00 12:30-15:00 星期五08:30-11:00

    短信报修方式为,编缉“所在校区、楼号、房间号”至15568814441(48小时内回复)

    二.办理和校园网有关的一切业务须出示和所办业务有关的本人有效证件 (身份证或者学生证)办理。

    三.普通账号开户时免收开户费,不限时长,无流量封锁控制,可在全校任意楼宇使用。流量均以下行流量计算。任何账号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给其他人使用,因用户私自转借账号造成的一切问题,由用户自行承担。

    四.用户可自行选择某整月停止使用外网,和账号内有无金额无关,可选择不使用、办公室受理二种方式进行。解锁业务一律由网络中心各校区业务受理办公室直接受理。

    五.所有用户网费缴费一律采用校园卡自助方式办理,账号内网费用完即止,不可退费。网络中心不再办理现金方式的网费收缴。

    六.校园网不支持任何代理及路由器设备,因用户采用代理或路由器导致网络不通、网速过慢、IPV6无法使用等一切故障,网络中心不承担任何维修维护责任。因用户个人使用行为引发的主机系统故障或感染计算机病毒,应由用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校园网不对任何因运营商服务问题、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制造的意外事件产生的通信中断给用户所造成的其他各种损失承担责任。相关法律法规请参见《民法通则》第107条《合同法》第117、118条《电信条例》第33、63条。

    七.网络中心仅负责线路及主干设备引发的各种网络结点故障,自接到用户报修之时起算,工作日24小时内给出回应,工作日72小时内必须给予维修,如有特别情况需延后修理,必须给予相应说明,征取用户同意。对于非线路及设备引发的故障,网络中心一律不予维修维护,PC故障不属于网络中心服务的范围,如需网络中心维修人员从事非网络故障处理,应征得网络中心主管批复后,方可给予维护。

    八.和校园网有关的规定和通知将在gate.ccut.edu.cn和nic.ccut.edu.cn两个网站中第一时间发布,因用户没有及时关注引起的校园网纠纷由用户自行承担后果。

    九. 用户办理开户业务的同时,即视同认可并同意遵守本须知内全部内容和《校园网用户管理办法》!

    上一条:下载→机房用户校园网服务开通/年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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