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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长春工业大学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艺术类)申报扶持基金的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5-11-11 点击数:
关于启动长春工业大学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艺术类)申报扶持基金的公告
[2015/11/2 16:01:18][阅读230次]
相关单位、基金申报人:
按照2015年长春工业大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总体布署,结合2016基金申报的学校整体情况,为加强对我校教师软科学研究工作的支持,促进人才的成长,提升其创新性研究能力,决定启动长春工业大学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扶持基金工作。
一、资助数量、强度、范围
2016年计划扶持项目3-5项,资助强度0.5万元。资助范围为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申报扶持基金项目的提交
请各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基金申报辅导交流,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向学校科研处提交基金申报书(草稿),择优产生资助项目。
三、推荐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21日下午4:00之前。
四、相关重要说明
(一)此次命名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扶持基金”与以往“校内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属于同一类型资助。以往资助经费长期有效。以往获得过资助,再次申报同一项目(即研究内容未做调整和改进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二)项目申报人需按照2014年12月修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填写申报书(草稿)(一式一份)正反打印。申报项目申报人需同时提交三位以上同
行专家(具有该学科领域高级职称且至少两名为校外专家)的评审意见。
(三)科技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当年度基金获资助项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四)从2016年起,连续两年获得学校资助扶持未中得基金项目的申报人,第三年申报不予扶持。(2015年获得资助的计一年)
联系人:卜元
联系电话:85716292
附件: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社科类国家级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xlsx
申报书(2014年12月修订).doc
上一条:
关于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吉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结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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