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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7-03-22 点击数: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外国语学院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3月26日(星期日)

上午 8:30—11:30 笔试 林园校区2号教学楼 411教室

下午 1:00—4:30 口试 林园校区2号教学楼外国语学院会议室2331室

(二)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和流程

1、对考生身份的审查:学院将认真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报考信息、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杜绝冒名顶替。

2、对学生证、学历证书的审查:对拟参加复试的考生的学生证、学历证书原件进行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规定的科目和时间参加专业课的考试,对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2、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和研究生导师组成的5人复试面试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的面试工作。

3、复试过程中学院要进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坚决防止个别导师或个别工作人员干预复试录取结果。

4、复试面试一般采取口试、笔试及实践环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但以口试为主。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二外)口语测试时间为3-4分钟。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5人平均分。

5、复试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基本素质占20分:考查考生政治态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奖惩情况。

外语(二外)水平占20分:考查考生外语(二外)的听说能力。主要从语言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等方面考查。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占30分: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了解本科期间的学习和奖励情况。

综合能力占30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6、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7、对于初试成绩合格且按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我校2017年招生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报学校审批后,不予录取。

外国语学院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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