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的规定》(长春工业大学校字[2017]47号)文件中第八条规定“自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起补考仍未及格的课程,随课程开课学期组织重修开课和辅导,重修考试随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一起进行,现按此管理规定开设重修课程。因多校区办学,暂不能实现重修考试随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一起进行,故重修考试仍采用单独排考的方式。请各学院关注此次重修通知,并且协助各位学生进行重修的相关工作。
一、重修范围及方式
1.单数学期开设的必修课程(含理论和实践),经考核后必修考试课程成绩小于78分、必修考查课程成绩为不及格。
2.报名采用学生自愿的形式,请使用电脑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通过微信客户端自行缴费确认的方式,如只报名未缴费,按未报名处理。请各位学生及时修改初始密码,注意确保自己的账户安全。
二、重修时间及安排
1.网上报名:2021年11月5-10日24:00
2.处理报名数据:2021年11月11日
3.微信缴费:2021年11月12日-15日11:30
4.处理微信缴费数据:2021年11月15日
5.处理开课数据:2021年11月15-16日
6.重修上课:第12-15教学周(11月16日-12月12日)
7.重修考试:第16教学周(12月13-17日)
三、具体流程
重修报名的学生可登陆网址111.116.20.13进入“长春工业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生专区”→“成绩信息”→“重修报名选课”进行选课,逾期不予补报。(具体重修报名操作流程请参看附件,请使用360普通版本的浏览器,并适时切换兼容性模式。)
报名成功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进行微信缴费,一旦缴费成功,不可随意更改课程。具体的操作流程请参看之后的重修缴费通知(重修缴费操作流程缴费时下发)。
四、往届学生重修
往届结业或未获得学位学生如想报名重修(不限制学年学期),请通过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协助填写《往届学生重修申请表》,于11月8-11日(工作时间)将表格报至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处开具应缴费凭证,统一安排往届学生重修缴费,缴费后将缴费凭证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往届学生重修申请表》可在群共享和教务在线-通知通告下载),往届学生返校须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重修报名可书写委托书后,委托他人报名。
五、特殊说明
1.关于优秀学生转专业重修情况的说明:按照《长春工业大学优秀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第六条中“第一学年因专业差异所缺课程的学分,需要学生提出申请补修”的规定,自2018级开始转专业(除入伍类)学生在第一学年因专业差异所缺的课程学分,需要通过重修获得,学生需要自行确定需要重修的课程和可以成绩认定的课程,公共课程教务处可以统一认定,专业课程如需认定须有具体的情况说明(暂不提交),并由能够认定课程的系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方可不必报名重修,需要报名的学生请填写并打印《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除入伍类)学生重修申请表》,由学院统一于11月13日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下班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统一添加课程后,方可报名。
第一学年因专业差异所缺课程的学分,需要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通过重修的方式获得缺少的学分,重修通过后可由学生提出申请变更考试性质(由重修考试变为正常考试),且仅有第一次通过课程可变更考试性质,如第一次报名重修但未参加考试,则相应课程失去变更考试性质资格。
2.重修报名且缴费成功的学生(不含满足变更考试性质的学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具备研究生推免资格。
3.因重修课程开课门数较多,势必导致课程上课时间冲突,请学生们慎重考虑重修报名,如重修课程相互冲突或与正常上课冲突请与任课教师协商具体情况或者自行解决。考试时间理论上不会发生冲突,重修科目较多的学生如考试发生冲突,可延长考试时间,但不可更换时间,报名时请慎重并知晓,如有问题联系教务处教务科:85716242-102。
4.因为培养方案改变等其他原因在重修系统中找不到所报课程的学生,请在报名期间及时联系教务科,添加具体课程,电话:85716242-102,逾期无法添加,如因未及时取得联系而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5.入伍复学的学生如重修系统中找不到所报课程或咨询重修缴费相关问题,请在报名期间联系教务科,电话:85716242-102,逾期无法添加,如因未及时取得联系而导致报名不成功或缴费出现问题,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6.毕业班级的学生请及时核对自己的成绩和平均学分绩点,并按时报名重修。
7.根据我校学位管理文件规定,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80者不授予学位,请平均学分绩点较低的学生,及时参加重修,提高绩点。(具体规定可参看附件中《绩点标准及计算方法及相关管理办法》)
8.毕业班的学生在重修报名时务必认真核对,不要错报漏报,影响正常毕业,本学期和下学期重修报名学期范围参看表:
9.留级学生2020-2021学年在留级班级正常学习的课程,不能在相应学期通过重修获得学分,只能通过正常考试或者补考获得学分。例如:本学期2020级学生在大一时“高等数学A1”这门课程未通过,必须跟随2021级学生正常上课、参加正常考试或补考,通过后方可获得学分,不允许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通过重修方式获得学分(即使参加考试,按0分计入成绩)。其他重修的情况须依据重修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1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上课(辅导)和参加考试的学生,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