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金融硕士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3-07 点击数:

金融硕士于2018年获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于2019年开始招生。本学科以服务地方经济、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致力于培养政治思想素质高、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金融分析师、财富管理师、金融市场拓展者、金融机构优秀从业人员与管理者。

金融学本科专业2003年7月成立, 2011年被授予吉林省“十二五”特色专业,2015年被确认为吉林省第二批品牌专业建设点,2018年被确认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A类。应用经济学学科于2011年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被确认为吉林省优势特色学科B类,金融学是其二级学科。

本学科现有专任教师22人,行业专家教师15人,45岁以下教师人数占77%;授课教师均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73%。近五年,学科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80项,科研经费403万元;发表学术论文被CSSCI及北大核心期刊收录、被EI和CPCI/SSH检索98篇;出版专著17部,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教研奖励12项;国外学术交流7次。

、专业学位方向及特色

1.区域金融战略

创建了省级跨界(境)合作演化模式与系统仿真团队,以合作形成机理为核心,围绕区域经济发展、金融发展实证展开研究工作。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23项,被CSSCI、北大核心收录论文9篇,EI、CPCI检索论文10篇,专著4部,获省级科研奖励1项。研究成果在推动吉林省产学研合作方面形成了理论优势,为吉林省参与区域金融合作、应对区域一体化趋势、提高吉林省开放度等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

2.金融衍生品创新与监管

始终紧跟时代发展,坚持“案例-问题-实证”视角,秉承“微观-中观-宏观”路径,遵循“实验-扬弃-创新”原则,围绕金融衍生品及普惠金融、民间金融等金融创新及其监管问题展开研究工作。近5年,主持省部级项目25项,被CSSCI、北大核心收录论文10篇,EI、CPCI检索论文17篇,专著8部,获省级科研奖励4项,国外学术交流5次。研究成果受到国内外同行学者关注,尤其在金融衍生品信息生态环境建设及监管问题上成果显著,形成了一定的专业特色。

3.产业金融理论与政策

以各产业发展趋势与金融业融合方面展开研究工作,以全新视角探讨新形势下金融业支持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培育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战略和措施。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9项,被CSSCI、北大核心收录论文12篇, EI、CPCI检索论文33篇,专著2部,获省级科研、教研奖励3项,国外学术交流2次。研究成果受到国内外同行学者认可,尤其在新兴产业+金融方面形成了一定的领域优势。

4.金融营销与品牌塑造

围绕互联网金融平台构建及支柱产业自主品牌发展问题展开研究工作。近5年,主持省部级项目13项,被CSSCI、北大核心收录论文5篇,EI、CPCI检索论文2篇,专著3部,获省级科研、教研奖励4项。研究成果为吉林省金融机构塑造品牌形象及营销推广提供建议,尤其在破坏性创新与自主品牌跨越式发展方面体现了较强的专业特色。

二、培养目标与标准

1.培养目标

学科面向各类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与金融机构共同培养具备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进取精神和较强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2)具备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金融、投资、财务的理论、方法与技能,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能够应用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

(3)掌握1~2门外国语,能顺利地阅读经济金融方面的外文资料,能用外国语进行沟通和处理相关事务。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金融产品营销策划能力,金融项目管理及协调能力,金融形势与政策分析预判能力,能够从事金融行业,如银行、证券、基金、信托、期货、投资公司等,以及政府的金融管理部门、企业财务管理和资金运营部门等的相应业务与管理工作。

2.培养标准

本学科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其中在校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半。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学习过程中至少修满40学分,总学分由必修课学分、选修课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构成。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共17学分;选修课程,至少需修满16学分;必修环节由专业实习、学位论文开题、论文中期考核和学术报告构成,共7学分。要求研究生以个人或联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上、国内或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负责制和导师组培养相结合的方式,除校内导师外,为每位硕士研究生配备来自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共同指导,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校内外导师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

采取理论讲授、案例讨论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论文创作能力。加强实践环节,注重职业道德培养。硕士研究生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3个月,培养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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