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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6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吉林省社会科学发展实际和年度专项资金规模,现予发布《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中心任务,认真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十二届二次全会明确的重点任务,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社会科学基金的引导作用,紧密结合吉林省社会科学发展实际,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理论探索,有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社科力量。

二、项目类别、选题要求和申报条件

2023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类别分为8类,分别是: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智库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研究基地项目、马工程专项、思政研究专项、网络文化研究专项。

1.重大项目。选题要求: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标志性、原创性、引领性理论观点,围绕《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研究方向,选取事关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具有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论证申报,计划立项 15 项左右。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需主持并完成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由申报人组建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开展集中攻关,鼓励组建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的联合课题组开展项目研究,鼓励吸纳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参与项目研究,鼓励理论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申报人需要根据选题指南中所列的重点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的研究题目进行申报。

2.重点项目 (智库项目)。选题要求:紧密结合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六新产业”发展和“四新设施”建设、全面推动各领域“六个回归”、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全省国家级和省级各类智库作用,强化智库研究的问题意识和服务导向,着重选择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论证申报,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计划立项15项左右,重点向各类智库倾斜。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要根据选题指南中所列的重点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的研究题目进行申报。

3.一般自选项目。选题要求:依据学科领域和研究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论证申报,选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选题要求:着眼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科研、教学工作,在自身的研究方向、研究领域和学术优势上寻找提炼研究选题进行论证申报。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申报此类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职在读博士研究生可以申报此类项目。不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读博士研究生的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5 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5.研究基地项目。研究基地项目是指经批准运行中的吉林省特色文化研究基地和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年度滚动项目。有空余滚动项目名额的研究基地,由研究基地负责人依据基地研究发展计划公开确定选题,并公开公正择优确定申报人按照1:1的比例进行申报。研究基地项目不得允许基地成员以外人员申报。

6.马工程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选题要求:围绕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围绕坚定不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等方面进行选题申报。计划立项25项左右。

7.思政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选题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深入实施“青马” 工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重点在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实践研究相结合中提炼研究选题。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为吉林省在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研究的专职人员,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项,超过申报数量不予受理,计划立项15项左右。

8.网络文化研究专项。选题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宣传阐释为重点,围绕党的创新理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传播,网络文明建设、互联网内容建设与管理、互联网舆情研究和舆论引导、智能社会治理、网络安全、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等方向进行申报。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计划立项10项左右。

以上各类项目选题要注重研究的政治方向、学术创新、社会效益、实践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成果形式、研究期限及相关要求

申报选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3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具体要求如下:

1.系列化论文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2篇以上(含2篇),并至少含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否则不予结项。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2.研究报告限定在应用对策类选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上使用。研究报告需完成3万字以上,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半。申请结项时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复制比小于 20%视为合格,方可上报申请结项,否则申请结项不予受理。

3.著作类成果要求15万字以上,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4.重大项目完成时间为2-3年,申报人应承诺,申报重大项目如获得立项,必须于立项之日起1年内至少提交1篇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阶段性成果发表报送情况将做为项目结项的重要参考。所有依托重大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必须及时报送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在成果公开发表时标注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成果。

5.马工程专项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论文需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红旗文稿》《理论动态》上发表1篇(含1 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及学术期刊发表5篇 (含5篇)以上,论文作者署名单位应包含“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报告需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尤其对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由省委宣传部组织认定。基础理论研究期限为1-2年,应用研究期限为1年。

6.研究期限可根据选题的科研工作量自主选择准确时间填报。申报选题经审批立项后完成时限不得随意改动,无特殊原因必须按计划时间完成。

7.申报选题原经审批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课题研究和实施的过程中,要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立项资助经费标准

1.重大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2.重点项目(智库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

3.一般自选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4.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5.研究基地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6.马工程专项每项资助2万元;

7.思政研究专项每项资助2万元;

8.网络文化研究专项每项资助2万元。

五、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1.各类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吉林省内注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各科研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着力提高申报质量,从严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实现由注重申报数量向注重课题质量转变。

3.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3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 申报人只能在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类别中选择1类、1个选题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2) 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含2023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结项的,下同),不得申报2023 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不限。为鼓励全省知名专家学者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不限制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对项目申报人不做年龄限制。

(3)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以及达到1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省教育厅组织的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省社科院组织的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协组织的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省科技厅组织的省科技发展计划、省委宣传部组织的省社会科学基金等。

(4)已经申报立项2023年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的(不含经审核已公布被淘汰的),不得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的同一选题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

(5)申报人需在《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与本次申报研究内容相关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2018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

(6)申报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提出申请;申报人不得将本人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在研或已结项的选题再次进行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7) 对同一选题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报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申报人需要登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 室”网站 ( www.jlpopss.gov.cn ) “吉林省社科管理系统入口-申报系统”利用个人电子邮箱注册账号并收取验证码(已有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登录申报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申报数据,并上传《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word版本)后,将系统数据和文本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文本申报材料需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及《活页》一式6份。系统数据和文本申报材料所填内容必须一致。申报人不得使用旧版《申报书》及《活页》进行申报。

5.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6.2023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全部需要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7.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项目申报人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后报送申报材料。凡在项目申报评审中发现科研不端失信行为,如获立项给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记入个人科研诚信记录,申报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8.申报人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教师在2023年3月31日下班之前在“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站申报系统中下载审核通过的电子数据,并统一将文本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六、评审方式

项目申报工作结束后,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将组织学科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人选,经上报审批后正式立项。

联系电话:0431-85716292

电子邮箱:505062810@QQ.com


科研处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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