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0 15:32:11][阅读3559次]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2012年度文科校内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以后出生)。
2、已有省级以上项目者不能申报(包括自筹资金项目)。
3、已得到二次校内基金资助的,不再资助。
4、以前年度校内基金完成不好的,不能申报。
二、申报者请先在“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申报”中填报相关项目电子信息,不在网上填报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书要求打印,一式六份。
四、申报书由各学院签署初审意见,汇总后报学校科研处,个人申报不受理。
5、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1月30日
6、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校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范猛,联系电话:85716292
附件:文科校内基金申报书.doc
科学研究处
2012年11月20日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