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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报告成果排版装订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2 来源: 点击:
[2015/3/12 8:29:02][阅读3160次]

关于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

研究报告成果排版装订问题的通知

各社会科学研究单位:

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就成果排序装订等相关问题重申如下具体要求:

一、关于成果文本内容排序

1、规范的成果封面文字格式: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课题名称:黑体大号字)

项目编号:XXXXXX

项目负责人:XXX

项目承担单位:XXX

立项起止时间:XXXX年XX月--XXXX年XX月

最终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2、成果文本第2页文字内容:

课题组分工名单:

课题负责人:XXX

课题组成员:XXX、XXX、…

执笔人:XXX、…

3、成果文本第3页起为“成果提要”。要求3000字左右。

要特别注意,“成果提要”是指成果内容的高度综合提炼,不是简缩的提纲目录,也不是研究过程的工作描述。

4、“成果提要”之后另起页为成果正文目录。目录要标明页码。

5、成果正文目录之后另起页为成果正文。

要特别注意,凡是运用自然科学研究模式进行逻辑陈述的,一律返回调整修改。正文文字数量,原则上不能少于3万字。

二、关于纸张装订规格

最终完成的研究报告成果文本,一律用A4纸打印,白色硬厚封皮纸,胶版装订一式5份,连同其它结项材料一并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申请结项。

请各位相关在研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上述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一律返回修改后再报审。

吉林省社科规划办

2015年1月4日

网站链接:http://www.jlpopss.gov.cn/?news-2415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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