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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2 来源: 点击:

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项目定位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是为我省高校优秀中青年科研人才成长创造条件,为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搭建平台,为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项目奠定基础,为高校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高校文化传承营造氛围,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而设立的。

项目选题方向

申报项目题目可自选,选题主要方向如下: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理论研究; 2.围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乡村振兴等开展服务国家需求的创新研究; 3.围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研究生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开展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 4.结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重点工作等相关内容开展对策研究; 5.围绕高校服务地方战略,紧扣我省“一主、六双”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开展面向吉林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6.以关键性科学问题为牵引,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先进材料、高端芯片与软件、生命科技等相关领域等方面开展具有前瞻性、先导性、探索性技术的科学研究; 7.依托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协同创新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等教育厅批复建设的科研平台,开展有利于高校中青年优秀科研人才成长,促进高校人才队伍科研能力提升的创新研究; 8.围绕面向高校发布的省内企业技术攻关需求,落实科技创新“揭榜挂帅”机制,开展能够有效促进校企科技创新对接合作,推动高校创新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产业化培育项目研究; 9.结合我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吉林省教育厅年度工作要点,以我省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教育宏观发展战略、教育质量提升、教育人才培育和引进、教育管理等方面,开展理论和技术研究; 10.围绕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面向高校教师科研评价、专利质量提升、成果转化激励政策、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方式等开展的对策研究。

项目申报类别

一、申报项目包括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产业化培育项目和专项四类(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产业化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按本通知执行,就业、党建、思政等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由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另行通知)。

二、项目申请人员

1.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面向吉林省区域内高校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申请人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省教育厅将重点支持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具备相应科研团队支撑的中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 2.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 3.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申报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4.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的科研项目。

三、项目资助强度

根据专家评价意见,将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个层次。具体资助强度如下:1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1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3万元,重大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5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2、就业、党建、思政等专项项目: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左右。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登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124.235.216.242:18080/eduxm)填报项目申报信息,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学校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6日下午3:3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2、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一份(申报书纸质版必须是从网上审核通过后下载截止日期为8月9日当天上午9:00--11: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程序

1.省教育厅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2.评审过程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项目评审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审计和社会监督,同时要求各高校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估,加强科研立项合同预审、验收预审及成果评奖工作。

六、其他要求

1.项目级别与经费匹配: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在管理级别上按省级科研项目进行管理。课题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吉林省高校科研课题项目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18〕615号)和《关于完善吉林省高校科研课题项目省级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吉财教〔2020〕589号)要求进行管理,鼓励学校按比例配套经费以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申报书中要体现学校对所申报各类项目的匹配经费底数或其它经费来源金额。2.项目申报组织与推荐: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仔细核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推荐工作,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要求,保证项目申报质量。3.严格项目申报管理: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如发现有此类问题,将撤销立项、收回资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4.加强项目过程管理:项目研究周期不得低于规定年限。项目研究应完全按照合同规定如期进行,不允许私自对研究内容等进行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填写提交《科研项目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3份,省教育厅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严把关。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研究的过程管理,对立项后的中期检查、结项验收、成果评奖等环节进行跟踪指导,特别要加强知识产权和成果管理及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通报信息。

注:请申报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431-85583330

联系人:卜元

联系电话:13500892568

邮箱:505062810@QQ.com

附件:2-1 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2022).doc

2-2 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盲审表(2022).doc

2-3 申报汇总表(社会科学类) (202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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