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于9月11日对“先进结构材料教育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自评,自评结果为“优秀”。
现将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至9月14日下午4:30止。公示期内,有意查询实验室总结报告原文的,请于工作时间至南湖校区主楼1359室查询,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校科研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学研究处
联系电话:85717359
科研处
2023年9月1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下一条:关于征集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学术年会论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