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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产业化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3 来源: 点击:

各院(部、中心、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202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大力开展有组织科研,强化校企合作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全省高校产业化培育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产业化培育项目旨在支持高校教师、科研人员积极围绕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对接行业企业创新发展技术需求,有组织地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促进企业降成本,增效益,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增强高校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

二、选题方向

本次产业化培育项目,以省教育厅调研发布的“企业技术需求榜单”(附件1)为主要选题方向,高校科研团队需紧密对接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开展定向技术研发、定向技术服务和定向成果转化。

三、立项类别

根据项目价值和企业实际需要,此次产业化培育项目分“重点”和“一般”两个类别开展立项攻关研究。同等条件下,重点支持有较为成熟技术及专利支撑、有较好转化前期基础条件,能够在较短时间取得产业化进展的项目。

四、申请步骤

自主申请。高校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均可自主提出项目申请。申请人需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同时提交与相关企业签订的实质性合作协议,明确各合作方的责权利。项目每人限报1项,不可兼报。

审核公示。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学科和科研优势,对申报项目的关键技术、实施方案、预期成效、计划安排以及企业基础条件、经费预算等进行全面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核合格拟推荐项目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 个工作日。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产业化培育项目申报不设限额,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和结项管理。

(二)项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三)本次拟立项的产业化培育项目,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省级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经费纳入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预算,经费使用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四)项目申请人需严格遵守我省有关项目申报规定,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如发现有此类问题,将撤销立项、收回资金,并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

(五)各院(部、中心、平台)科研负责人要认真对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站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振兴发展新突破的高度,做好申报组织动员、政策解读等工作,强化质量意识,突出需求导向,切实把项目组织好、遴选好、推荐好。各部门于7月13日前统一汇总本部门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合作协议(扫描的PDF)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275902367@qq.com。

联系人:刘畅 85716256

科学研究处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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