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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致全校科研人员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0-02-17 来源: 点击:

全校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我校科研人员的科研力量和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凝聚科研人员力量,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此,向全校科研人员发出以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科学引领

1.将防疫工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广大科研人员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真正做到思想重视、行动紧跟、责任压实、落实有效,发挥科学研究的优势作用,践行初心使命。

2.加强对师生的思想引导。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积极普及科学权威的疫情防控知识,主动引导师生认知科学、相信科学、依靠科学,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断增强师生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

3.加大对学生学业的指导力度。作为研究生导师的科研人员,要合理安排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学习内容,做好在线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有效利用网络、电话等形式做好研究生学习和科研指导工作。

二、强化防范意识,筑牢疫情防线

1.尽量减少现场活动。无特殊情况,教师原则上不到学校开展科研工作,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且必须开展的科研活动外,暂停其他与科学研究相关的外出资料收集、实验、取样、调研等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加大信息化服务和协作。

2.暂停组织国内外学术会议。已安排但尚未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应尽可能取消、延期或采取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暂停举办各类座谈会、报告会、讲座、论坛等群众性、集体性活动,坚决阻断学术交流过程的疫情传播。科研人员尽可能减少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必须参会,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和报备,并做好防护工作。

3.严格控制人员聚集的科研实验工作。建议近期科研活动以文献检索、理论分析、科学计算/仿真等线上工作为主。调整实验计划安排,尽量不到学校实验室,非必要紧急的实验建议不要开展。确因有紧急实验任务的,应上报科学研究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禁止同一实验室内多人聚集开展工作。

三、开展科研攻关,贡献工大力量

1.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首要目标开展科研攻关。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省科技厅陆续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应急专项申报工作,要积极发挥学校生物、制药、化工、化学、机械、自动化、计算机、统计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等学科、专业的科研优势,进行科研联合攻关,在药物研制开发、诊断试剂及检测、分析检测设备、公共卫生大数据分析与处理、互联网+疫情防控与管理、重大疫情与公共卫生安全防控机制等领域积极承担相关科研任务,为防疫工作贡献力量。

2.为省内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必要技术支撑。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企业复工复产问题,建议广大科研人员充分利用疫情期间时间相对充裕的契机,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复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对于资金暂时存在困难的企业,可免费提供技术服务,以推动省内企业早开工、早投产,早挽回经济损失,助推吉林振兴。

四、做好谋划设计,倡导潜心研究

1.秉持科学态度,坚守科研诚信,遵守学术规范。广大科研人员要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争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做好科研长远规划和顶层设计。

2.提前提早准备,注重研究质量,多出高质成果。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级各类计划项目、科技成果奖励等申报在即,广大科研人员要充分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主动对接联系校内外专家,通过网络、邮件、微信等形式共同论证项目,进一步修改、凝练申请书,提升申报质量。

希望全校科研人员不忘科技报国初心、牢记立德树人使命,坚持“科研战疫”,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为科研主战场,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应有贡献!

上一条:学校关于推迟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安排
下一条:关于转发吉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新建吉林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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