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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5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2019年下半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6、2017、2018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2015年度的,已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

以上项目不包括:就业专项、思政专项和党建专项。就业、思政和党建专项分别以省教育厅负责项目评审及过程管理工作的其他部门下发的验收工作通知为准。

二、材料要求

结项材料具体包括:

1.验收报告书:2015年立项项目填写《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2016-2018立项的项目填写《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A4纸左侧装订,一式6份。验收报告书中参加人员顺序必须与合同书保持一致。

2.验收材料:

验收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研究报告及佐证材料。以上三项装订成册,一式6份。研究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3《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 (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4《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材料封面》。

3.电子版:成果验收报告书、研究报告、项目合同书、发表论文或著作的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按下述参考提纲准备PPT汇报:

①项目基本情况(申报时间、课题组成员组成及项目变更情况、项目研究内容等简介);

②项目研究过程和产生的科研成果情况介绍;

③项目合同书规定研究目标的完成情况(成果形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介绍);

④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

验收的具体标准请参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吉教科〔2017〕7号)“第四章 项目验收”有关内容执行。

三、工作流程

1.请各学院于11月13日下班前向科研处报送验收项目汇总表(文理分开)及所有结项材料(PPT,验收报告书及验收材料各6份及其电子版)。

2.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科学技术项目成果验收报告.doc

附件2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技术项目成果验收报告.doc

附件3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报告.doc

附件4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材料封面.doc

附件5-验收项目汇总表(文理分开).xlsx

附件6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四章(2017年修订).docx

上一条:关于征集2021年度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领域项目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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