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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9 作者:gongl 来源: 点击:


各学生班级:

按照学校要求和《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神,现将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班级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评选。

一、评选范围

1.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

2、转专业的优秀学生要在原转出班级参加评选。

二、评选必要条件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学年内专业(班级)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前15%:

国家励志奖学金: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没有使用与自己经济条件不相称的高档消费品,无不及格课程,学年内专业(班级)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前30%。

国家助学金: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没有使用与自己的经济条件不相称的高档消费品。

三、名额分配

年级/奖学金名称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

总数

1等

2等

3等

17级

123

41

41

41

23

4

18级

108

36

36

36

20

3

19级

93

31

31

31

18

3

20级

62

21

20

21

0

0

合计

386

129

128

129

61

10


、评选程序

1、班级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有班级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如果评定小组成员为申请人,应予以回避),班级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成员(单数)必须包括班级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兼顾男生、女生)组成,普通学生代表人数占班级或专业的10%。

2、符合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学生向班级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3、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经班级民主评议后,填写《机电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进行初评。

4、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学生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团委副书记、各班级班长和学生代表(随机抽取5名)。如果评定小组成员为申请人,应予以回避,对各个班级推荐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进行评审,对各班级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审核。

5、国家助学金经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定,确定班级助学金各等次获得者,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班级评选照片是指班级召开评选会时的照片照片要体现出参会同学和黑板投票等内容)。

6、学院公示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

、评审要求

1、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认真学习、理解和传达《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精神(见学生手册),精心组织,认真评选。

2、各班级在评选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比结果要张榜公示(公示中要载明学生反映问题的受理地点和联系电话)。

3、评选结束后,各班级要形成本班级的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小组组成、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4、兼得原则请参照《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第六章第十七条。

、时间安排

1、10月29日发布评审通知,班级负责人向班级同学传达通知精神,班级成立评定小组,学习相关规定。

2、1030-1031日,班级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接受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同学申请,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推荐人选,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同学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A4)》《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审评表(定版)A4》(见附件1、2),连同汇报材料(ppt、个人情况简表)于11112:30前上报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进行初评。

3、111-2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113-5日,班级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评定本班级国家助学金各等级人选,组织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A4)》(附件5),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填写《机电工程学院XXX2020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报告》(手填、公示图片后发)(附件3)和《XX班级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明细》(附件4)上报学院(116日上午8:30之前)。

XXXX班级国家奖助学金汇总表

序号

学号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公民身份号码

入学年月

学院

专业

金额

银行卡号

奖学金等级

电话号码

报送为excel格式,格式如下(顺序不要变动)

填表说明:其中学号和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不能重复)都为文本格式,中间不要有空格;入学年月为2017-09-01格式;学院、专业写全称;金额只写数目,不写单位(元);银行卡卡号(学校统一发的建设银行卡号);国家助学金一等写1,二等写2,三等写3,其他项目不分等级不填写。

5、116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各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并对各项奖助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向学校上报本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结果及相关材料。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A4).doc

附件2、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审评表(定版)A4.doc

附件3、机电工程学院班级奖助学金评选报告.doc

附件4、XX学院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明细.xlsx

附件5、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A4).doc

机电工程学院

二〇二〇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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