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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学团系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发布日期:2021-06-01 作者:gongl 来源: 点击:

机电工程学院学团系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为提高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稳定安全工作的法规、方针和政策,坚持“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积极稳妥处置好各类突发应急事件,使突发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切实维护和确保学院的安定稳定,保障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工作原则

1、工作负责原则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党政领导对学院各类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全面负责,学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具体处理各项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贯彻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的原则,对本部门存在的突发事件应及时组织力量立即处理,做好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学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2、工作指导原则

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要本着“内紧外松”的原则,及时研判可能会出现的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员制度,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二、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院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院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

成 员:学院党政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 各党支部书记 各系(中心)主任

(二)工作职责。

学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协调学院各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预防和处置,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制(修)定并指导各单位实施本预案;

(2)领导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指导学院有关单位预防和处置单位内部一般性突发事件;

(4)视事态进展情况请求有关部门协同参与突发事件处置;

(5)组织预案模拟演练,保证预案的有效性;

(6)指挥检查、督促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7)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运行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和物质保障体系。

三、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和善后工作

(一)突发事件发生时,有关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向学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情况,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相应启动实施本预案,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二)几种类型突发事件的处置及程序

1、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应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处(85716110),同时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报告。

2)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果有人受伤,应迅速组织人力对伤员进行初步的抢救,然后将伤员送至就进医院诊治;同时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

3)对于后果严重的,学院获悉情况后应立即报告学校学生处/研工部、安全处。

4)辅导员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工作。

5)学院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认真收集有关资料、证据(录像、拍照),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2、发生火灾事故的处理

1)火灾事故(例如宿舍火灾事故)发生时,知情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并拨打安全处(85716110)及火警电话119,同时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应及时学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院获悉情况后应立即报告学校学生处/研工部、安全处。

2)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紧急组织学生疏散至安全地点,及时清点人数。

3)辅导员应安排专人做好消防车、救护车的道路引领。

4)对于火情初发阶段,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必要的灭火措施,如使用湿棉被、灭火器及时扑灭。

5)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迅速解决受灾学生的后顾之忧,稳定学生情绪,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6)学院应进行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避免再度发生类似事件,对出现的工作失误的部门和个人按章处理。

3、发生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1)事件发生时,学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学校学生处/研工部、安全处和校医院汇报情况。

2)学生工作干部应迅速赶到现场,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稳定学生情绪,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限制或暂停学生集体活动,为医疗防疫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保证。

3)学院应及时向学生通报相关注意事项,及时通报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要求学生应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护、救护、隔离措施,使上级部门的规定和部署得到切实落实。

4、发生自杀、自伤(残)事件的处理

1)报案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报告,应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立即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2)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者送至医院;学院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学生处/研工部、安全处报告。

3)学院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学生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院应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的开展相应的调查,知情人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实事求是的反映当事人的相应信息。

5)辅导员应做好其他同学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

5、发生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处报案,同时通知辅导员。

2)辅导员应指导学生好保护现场,配合学校安全处进行现场勘查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6、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学院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学生处/研工部、安全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院应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7、发现学生有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苗头

1)辅导员要及时通知家长,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学生安全。

2)对有严重心理障碍、言行异常的学生,应特别加强监护和引导,必要时要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建议学生家长将学生转到专科医院治疗。

3)对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经专业医疗机构治疗过后返校继续学习的学生,要特别加强心理跟踪服务工作,指派专人(如班干部、同宿舍同学)与他们保持联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情况和问题,防止自杀、自伤或致死(伤)他人的严重事件的发生。

8、敏感时期、大型活动和节假日期间

1)敏感时期、大型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提前1-2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是交通安全教育和安全排查,并及时做好离校学生去向登记和返校时人数的清点,如发现未返校学生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对无法取得联系的应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2)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及时报告,同时做好现场勘查取证工作,认真收集有关资料、证据(录像、拍照),做好学生疏导等工作;

3)要做到冷静观察,沉着应付,内紧外松,不炒作、不纠缠,认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将事件的后果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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