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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

发布日期:2006-09-19浏览量:

关于转发《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6919日下发了吉教科研[ 2006] 11号文件,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请全校教职员工按着《通知》的有关精神踊跃参与申报课题工作,并于2006930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其中一份省里存档)、活页论证(一式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材料,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室(办公楼522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长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06919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吉教科研[ 2006] 11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

规划200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于200691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请登陆相关网站(教育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网站,其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网址:http://onsgep.moe.edu.cn),查阅相关文件和下载相关材料,并按照该通知精神,做好本地区、本学校的组织申报工作。

由于国家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是20061010日,所以,请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学校务必于2006930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其中一份省里存档)、活页论证(一式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含本市(州)或本学校申报名单目录:序号、姓名、单位、题目)报送省教科办,逾期不予受理。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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