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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2 浏览量:

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加大,近日,长春市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和复杂,按照省教育厅及属地辖区教育局相关会议精神,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召开部署会,本着对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各项防控举措,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底线思维,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思想不能麻痹,措施不能放松,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举措。

2.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涉及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状况及出行信息,对学校要求上报的数据和信息要及时准确报送。

3.加强校园安全管控,严把校门关,严格按照教育部五个一律要求,落实入校人员身份及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4.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学校领导在各自办公室带班值守,中层干部值班设在南湖校区办公楼1267室,安全值班设在安全处南湖、北湖校区报警中心。值班人员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5.各部门、各单位引导要求教职员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出境,非必要不离长,确需外出的,需报所在单位和主管校领导审批,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学工系统充分利用“辅导猫”软件,及时掌握学生的出行动态,特别是重点地区学生的行程核查。

6.寒假期间在岗的教职员工,需严格执行扫码、测温等要求后进入校园,做好所在工作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导师、辅导员、所在学院的管理责任,采取一人一案,切实做好在校研究生科研、实验、生活的指导工作,在校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寒假持续在校开展科研实验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倡导“非必要不外出”,随疫情发展变化有序安排研究生离校工作。

7.持续关注疫情发展变化,主动开展排查,如有从中高风险返长或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及行程轨迹相同的,应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出行的教职员工需在开学前14天返长,返长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按社区要求提供相关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有效的行程码、健康码等,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

8.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严格执行长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十提倡、十不要、十做到”,加强春节期间的个人防护,提倡在长人员留在长春过春节,减少聚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多通风,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9.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不得购买加工进口冷链食品,落实原材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防范食品采购环节输入风险,做好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杜绝带病上岗。

10.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加大爱国卫生运动力度,持续做好食堂、教室、宿舍等各类生活、学习场所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及清理、消杀。

11.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志愿者的组织工作,保持通讯畅通,随着我市疫情发展趋势,为全员核酸检测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2.随着我省疫情发展形势的变化,学校将根据上级及防控部门的相关要求,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科学调整,并第一时间发布。

 

 

 

长春工业大学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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