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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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启动2022年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春晖计划”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高校教师或科研人员与在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等长期从事研究工作的中国留学人员共同申报的合作科研课题。

二、资助范围

“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围绕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支持在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促进国家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 “一带一路”建设。资助形式为提供一次性合作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标准1万元(项目总执行经费原则上不得少于5万元,不足部分由项目课题组根据项目执行实际需要,通过当地配套政策或自筹的形式自行解决)。项目执行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国外合作者应为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助理教授(或相当于)以上职称的中国留学人员。

(三)申请者每年限报1项,国外合作者每年最多可获批1项。

(四)合作双方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协议须由双方合作者签字并在我校合作者处加盖学校公章。协议中应包括“合作双方信息、签订日期、合作内容及目标、研究方式、合作形式、合作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费管理、知识产权归属、预期成果、协议有效期和变更终止、争议解决及其他”等内容。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正在执行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或项目执行期结束但未获结项确认的。

2、所主持的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自201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的。

3、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资助且已结题或结项的。

4、连续两次申报未获立项资助且项目内容及执行计划未发生重大改变的。

四、申报程序

请仔细阅读吉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启动2022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请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将合作双方签字后的合作协议一式三份于9月16日前报送至国际处,并联系国际处获取申报账号,登录“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s://cxcyds.cscse.edu.cn/loginController.do?institutionLogin)进行申报。此次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请在9月2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国际处联系人:褚老师 联系电话:13944914911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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