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长春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前身是人文学院,创建于1994年,2018年3月更名为公共管理学院。学院秉持“育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坚定不移地走高水平、内涵式发展道路。学院现有公共管理学、社会学、法学3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公共管理(MPA)、社会工作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社会学学科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公共管理学学科为博士点重点培育建设学科。
公共管理学院目前共有教职工68人,在编在岗的专业教师57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19人,讲师21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50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历32人;有海外经历10人。教师中有全国十大社工人物1人、全国百名社工人物1人、吉林省政府参事1人、吉林省决策(立法)咨询委员1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2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1人、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吉林省优势特色学科首席专家1人、校优秀学者3人、优秀青年学者4人、校卓越教师奖1人、优秀教师奖1人、教学新星奖1人、“李成日”讲教基金奖2人。
公共管理学院构建了完备的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体系,设有三个系:公共管理系、社会工作系、法学系;设有吉林省人才测评中心、吉林省民生与社会发展资政咨询中心、吉林省民生问题中心、吉林省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协同创新中心、吉林省法治理论研究基地5个省级研究平台;学院还是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东北地区社会工作实习基地(东北三省高校唯一),教育部重点研究中心调研基地(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吉林调研基地),国际社会工作者联盟集体会员单位(全国仅25所高校)。
公共管理学院教师科研成果丰硕。在国内外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千余篇,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百余部,共有二百多项教科研课题被批准立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0余项、国家社科基金10项。共获得各类科研和教学奖项五十余项,并有十余项成果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省教学成果奖及各类省部级奖。
公共管理学院教学科研的软硬件设施齐备、功能齐全,为全体师生创造了优越的学习和研究环境。学院设有学院数据中心、公共管理科研与虚拟仿真综合实验平台、苹果机房、多媒体机房、社会工作观摩、小组、家庭、个案和沙盘模拟实验室、法律援助工作站、模拟法庭、MPA多功能教室、MPA多媒体案例室等专业实验场所和设施。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公共管理专业外)接收推免生申请。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接收推免生申请。具体专业及研究方向参看《长春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在2023年10月25日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7.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在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审查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四、考试时间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考试科目 |
2023年12月23日 |
上午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 管理类综合能力 |
下午14:00—17:00 |
外国语 |
2023年12月24日 |
上午8:30—11:30 |
业务课一 |
下午14:00—17:00 |
业务课二 |
五、学习及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档案不转入我校。
六、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人·年(不含MPA,入学时按年度交费),公共管理(MPA)学费3万元/人·三年。
(二)奖助政策体系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体标准及评定办法以当年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标准及评定办法以当年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4.“三助一辅”岗位:面向全体研究生公开招聘,向获得聘任的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辅”津贴。
5.助学贷款:学校协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七、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及标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符合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各学院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选。
2.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须在复试时加试。具体加试科目见《长春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本章程未尽事宜,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ccut.edu.cn/
十一、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电话:0431-85716566、82275960、85716157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
邮编:130012
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QQ群:869687526
公共管理学院联系人:杨老师0431-85176941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报考联系人:
朱老师0431-85178228
十二、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学习 形式 |
学制 |
招生 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10公共管理学院 120400公共管理学 01行政管理 |
全日制 |
3年 |
24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09公共管理学 ④821公共管理综合 |
1.复试笔试科目: 行政管理学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①管理学基础 ②组织行为学 |
010公共管理学院 120400公共管理学 02教育经济与管理 |
全日制 |
3年 |
3 |
1.复试笔试科目: 教育管理学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①管理学基础 ②公共经济学 |
010公共管理学院 120400公共管理学 03社会保障 |
全日制 |
3年 |
15 |
1.复试笔试科目: 社会保障学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①管理学基础 ②社会福利思想史 |
010公共管理学院 030100法学 01民商法学 02法学理论 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全日制 |
3年 |
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10理论法学 ④822应用法学 |
1.复试笔试科目: 商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①刑法总论 ②民事诉讼法学 |
010公共管理学院 030300社会学 01应用社会学 02社会政策与管理 03社会工作 |
全日制 |
3年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11社会学原理 ④823社会学综合 |
1.复试笔试科目: 中国社会思想史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①社会政策导论 ②社会心理学 |
010公共管理学院 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01基层政府管理 02社会管理与公共政策 03社会治理与社区管理
|
全日制 |
3年 |
4 |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
1.复试笔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无参考书目,重点考察国内外时政要闻及相关资料) 2.报考条件: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非全日制 |
3年 |
50 |
010公共管理学院 035200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01青少年社会工作 02老年社会工作 03社区治理 |
全日制 |
2年 |
1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31社会工作原理 ④437社会工作实务 |
1.复试笔试科目: 社会心理学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①社会保障概论 ②社会政策导论 |
非全日制 |
2年 |
5 |
注:上表所列招生人数为拟定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参考书目 |
初试科目参考书目 331社会工作原理 《社会工作概论(第三版)》占50%,王思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10月出版。 《社会工作理论(第二版)》占50%,何雪松著,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8月出版。 437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占50%,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国社会出版社,2022年4月出版。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占50%,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国社会出版社,2022年3月出版。 709公共管理学 《公共管理学(第三版)》,蔡立辉、王乐夫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出版。 710理论法学 《法理学(第二版)》占50%(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0年12月出版。 《宪法学(第二版)》占50%(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0年12月出版。 711社会学原理 《现代社会学教程(第3版)》,张敦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2月出版。 821公共管理综合 《公共政策导论(第5版)》占50%,谢明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7月出版。 《社会研究方法(第6版)》占50%,风笑天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5月出版。 822应用法学 《民法学》占50%(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8月出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占50%(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8月出版。 823社会学综合 《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第四版)》占50%,侯钧生主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17年7月出版。 《社会研究方法教程》占50%,袁方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8月出版。 复试笔试科目参考书目 ◇行政管理学 《行政管理学(第六版)》,夏书章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2018年5月出版。 ◇教育管理学 《教育管理学(第4版)》,陈孝彬、高洪源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9月出版。 ◇社会保障学 《社会保障概论(第2版)》,《社会保障概论》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出版。 ◇商法学 《商法学(第2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商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8月出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8月出版。 ◇中国社会思想史 《中国社会思想史(第三版)》,王处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 ◇社会心理学 《社会心理学》,(美)戴维·迈尔斯著,人民邮电出版社,2016年1月第11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目 ◇管理学基础 《管理学》,《管理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出版。 ◇组织行为学 《组织行为学》,《组织行为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8月出版。 ◇公共经济学 《公共经济学》,戴文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9月出版。 ◇社会福利思想史 《社会福利思想(第3版)》,丁建定著,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9年12月出版。 ◇刑法总论 《刑法学(上册·总论)》,《刑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7月出版。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8月出版。 ◇社会政策导论 《社会政策导论(第三版)》,杨伟民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3月出版。 ◇社会心理学 《社会心理学》,(美)戴维·迈尔斯著,人民邮电出版社,2016年第11版。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第2版)》,《社会保障概论》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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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于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