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051252)
一、学科简介
2014年,长春工业大学获准成为全国第六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公共管理专业硕士下设基层政府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社会治理与社区管理三个研究方向,主要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公共管理专业技能及研究方法,熟悉相关专业方向的基础理论知识、相应的政策分析方法和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我校公共管理学科不但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也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学科整合后,本学位点师资质量得到了整体提升。目前,本学科点现有专任教师33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5人,具有博士学位21人,占专职教师人数的63.6%,博士后4人。硕士生导师33人;博硕学历比例达到100%,45岁以下青年骨干教师占54.5%,并且来自重点院所的学缘比例高,2人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称号,1人获得吉林省科研春苗人才称号。此外,我校通过与相关管理部门多年的合作,还有一支在政府及公安机构任职、素质较高、管理经验丰富的校外兼职教师队伍。在科研实力方面,我校公共管理学科在行政人才测评、基层政府管理与改革以及社会保障领域获得多项高层次成果。
二、培养目标
总体要求: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是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掌握公共管理的科学理论和专门知识,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的新发展和新特点;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
3.具备较高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问题的实际技能;具有熟练运用多种管理技术与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等方面的能力;适应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新形势下的公共管理需要。
4.掌握一门外语,具备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及初步运用外语进行国际交往的能力。
5.具有团队精神和较好的适应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意志品质和人际交往与组织协调能力,能适应我国公共管理实践的需要。
三、研究方向
根据我校的特色和优势,紧密结合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注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前提下,将我校公共管理硕士的专业领域确定为三个方向:
1.基层政府管理。本方向基于吉林省特色城镇化建设的需要,研究和探索我国区县、乡镇政府如何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提高行政管理质量,建立廉洁高效的服务型地方政府等问题。培养政策解析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公共管理人才。
2.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本方向紧密结合当前我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存在的各类重点和难点问题,确定政府、公安机关、单位、群众等不同类型社会综合治理主体的地位和作用,系统探究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管理体制、防治机制和具体措施。突出培养各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主体,尤其是公安机关执法人员防范和处理各类公共安全事件的职业意识、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3.社会治理与社区管理。本方向旨在培养熟悉现代社会治理理论、熟练掌握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政治沟通技巧,具有良好领导、组织、协调社区公共事务能力的应用型人才,重点培养有创新意识、有实际操作能力、有公共服务意识的基层公共管理人员。
四、学制与学分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入学的学生可以选择“脱产”或“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在校全部课程的学习时间为1年半,论文开题报告、论文答辩等非课程环节以及论文研究工作时间为1.5-2学年。研究生所修学分不得低于36学分。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程不少于19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7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另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增设了补修课程模块,补修课程不设学分。学生必须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有资格撰写学位论文。
五、培养方式
1.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具有实践经验的导师与行业领域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工程实践经验丰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指导。导师主导作用和学术群体作用相结合,充分发挥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作用。
2.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研究能力。
六、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9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7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
核心课程(20学分)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2学分
外国语2学分
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1学分
公共管理3学分
公共政策分析3学分
社会研究方法3学分
其他核心课程(不少于3门)6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不少于4门)8学分
选修课程(不少于4门)7学分
社会实践2学分
开题报告
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具体的课程设置信息见附表)
2.个人学习计划
研究生在导师遴选后,在导师指导下按学院要求,确定本专业研究方向、选定课程设置、填写培养方案。
3.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
教学方式: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讲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把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核方式:开卷、闭卷、论文。
七、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指导教师应尽早确定每个研究生的选题范围,指导学生通过阅读文献、调查研究进行论文选题。鼓励研究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学位论文应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选题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学生应该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展开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改进管理的措施。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经过开题、写作、答辩等环节完成。
2.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修完学位课程进入学位论文写作之前必须作开题报告。成绩按通过/不通过登记。
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论文来源和选题依据,对国内外近15-20年中的40-70篇有关文献进行阅读、分析和总结;研究方案,阐明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关键问题与创新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等;研究工作基础,说明具备的研究条件、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其可能的解决办法和措施;研究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开题报告须有至少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审定并签署意见,对一次或二次仍未能通过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3学期(即9-10月)完成,以保证有足够的论文工作时间。
3.中期考核
要求研究生必须以书面和讲述两种方式,作论文研究中期进展报告,必须提前一周填写与论文中期考核相关的表格,成绩按优、良、中、合格、不合格登记。
须有至少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对中期报告进行考核,就论文的理论分析、调研方法、数据、结果的可靠性、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及初步结论的正确性等进行评审,对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的研究方向提出指导性建议,并就论文中期进展和阶段成果水平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对一次或二次仍未能通过者,做出相应的处理规定。
学位论文中期质量检查一般在第5学期(即9-10月)进行。
4.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必须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要体现充分的工作量和成果的先进性。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特别是创造性工作,必须是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要文句简练、通顺、数据可靠、图标清晰,严格准确地表达研究成果,实事求是地提出结论。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研究生在申请论文送审答辩前,必须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同时以讲述方式,作论文预答辩。预审报告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
毕业论文答辩是考核学生论文成绩的重要步骤,也是考查、了解学生对专业基本理论、基本概念、语言表达和运用能力的重要形式。学生必须经过答辩才能取得毕业论文成绩。论文答辩不通过学生不能毕业。
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分别在第6学期4月和6月进行。
八、专业实践环节
公共管理硕士生在掌握一定的公共管理理论、公共政策分析方法后,在政府部门或非营利组织机构等公共部门进行的实践训练。在实践导师的指导下,有意识地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以提高工作效果、提升工作技能。实践形式可以是多元化的,包括参观、考察、参加课题研究等。在公共部门工作的公共管理硕士生可以在原工作单位完成专业实践训练。不在公共部门工作的公共管理硕士生须到公共部门完成公共管理实践训练。公共管理硕士生完成公共管理实践训练后,应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实践报告。专业实践环节记2学分。
九、必修环节
1.学位论文开题
学位论文开题是硕士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为阐述、审核、确定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内容而举行的报告会,旨在监督和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硕士生中期考核由学院成立专家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考核,成绩按通过/不通过登记。
2.中期考核
加强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强化中期考核环节非常必要,明确要求中期考核环节要有淘汰机制。硕士生中期考核由学院成立专家组对中期报告进行考核,成绩按优、良、中登记。
十、本培养方案自2019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051252)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表(全日制/非全日制)
类 别 |
编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备注 |
核心课程20学分 |
公共基础课程5学分 |
110180 |
第一外国语 |
64 |
2 |
1 |
|
100992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6 |
2 |
1 |
|
090902 |
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 |
16 |
1 |
2 |
|
基础理论课程 15学分 |
095201 |
公共管理 |
48 |
3 |
1 |
|
095202 |
公共政策分析 |
48 |
3 |
1 |
|
095203 |
社会研究方法 |
48 |
3 |
2 |
|
095204 |
政治学 |
32 |
2 |
2 |
|
095205 |
宪法与行政法 |
32 |
2 |
2 |
|
095290 |
社会组织管理 |
32 |
2 |
2 |
|
非学位课程 15学分 |
专业方向必修课程 8学分 |
095211 |
政府学概论 |
32 |
2 |
1 |
|
095212 |
公共危机与应急管理 |
32 |
2 |
2 |
|
095213 |
公共管理案例研讨 |
32 |
2 |
2 |
|
095214 |
公共沟通与媒体战略 |
32 |
2 |
1 |
|
选修课程 ≥7学分 |
095271 |
领导方法与艺术 |
32 |
2 |
2 |
|
095272 |
公共管理前沿问题研究 |
32 |
2 |
2 |
|
095273 |
政府绩效管理 |
32 |
2 |
1 |
|
095274 |
公共经济学 |
32 |
2 |
2 |
|
095275 |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
32 |
2 |
1 |
|
095276 |
电子政务 |
32 |
2 |
2 |
|
095277 |
管理心理学 |
32 |
2 |
2 |
|
095278 |
中国公共部门改革研究 |
32 |
2 |
2 |
|
095279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32 |
2 |
2 |
|
095280 |
社区与基层治理 |
16 |
1 |
2 |
|
补修课程 |
095241 |
管理学原理 |
32 |
|
1 |
同等学历、跨学科必修,不计学分 |
095242 |
经济学基础 |
32 |
|
1 |
讲座 |
095251 |
专题讲座4次 |
16 |
1 |
1,2 |
|
专业实践环节 2学分 |
095555 |
社会实践 |
|
2 |
4 |
|
必修环节 |
091111 |
学位论文开题 |
|
1 |
3 |
|
092222 |
中期考核 |
|
1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