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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答辩程序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02/12 点击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答辩程序

1.秘书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

3.秘书介绍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及论文评阅结果等情况;

4.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

5.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问题,硕士/博士研究生回答问题;

6.回答问题结束,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列席人员退场:

1)导师介绍硕士/博士研究生论文情况;

2)秘书介绍评阅人评阅意见;

3)答辩委员会评议硕士/博士研究生是否达到所在学科硕士学位授予要求;

4)参加答辩的全体委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5)答辩委员会给出论文答辩评审结果,并撰写决议;

如果答辩评审结果为未通过,答辩委员会须当场对是否同意该生毕业是否同意修改论文再答辩是否不授学位或暂缓授学位做出明确意见。

6)签署决议书和答辩评审结果。

7.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8.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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