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发布者: 时间:2010-03-23 浏览:
一、义务消防队由学校根据需要组织义务消防队,受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各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受本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
二、义务消防队的工作职能是:
1、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和灭火演习。
2、熟悉掌握消防设备、器材的技术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好日常管理、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3、掌握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情况,了解所负责任区域内的火灾危险性,并经常检查、排除火灾隐患。
4、开展防火宣传工作。
5、发现火警、火灾及时报警或有组织地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扑救。